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9年9月2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42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录大恩先生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5,964,775.50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193,768.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819,376.8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3,224,973.19元,减去2017年度和2018年中期合计现金分红843,774,623.1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24,741.22元。
中航资本为控股型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主要来源于各子公司分红,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将2018年度部分利润分配给母公司。截至2019年7月31日,母公司中航资本未分配利润(未提取盈余公积)为498,752,006.96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中航资本总股本为8,976,325,766股,剔除公司回购的178,565,229股,以8,797,760,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16,719,379.3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中期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中航资本为控股型公司,母公司并不开展具体经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各个子公司的分红收益。中航资本2019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需求以及总部日常运营需要的需求,同时兼顾了下属子公司保留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再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航资本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10日